國家能源局6月20日下發《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明確表示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和能源資源
勘探開發等多個領域。
《意見》指出,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對于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家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
在
油氣勘探開發領域《意見》指出,國家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以多種形式投資
煤層氣、
頁巖氣、油頁巖等
非常規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項目,投資建設煤層氣和煤礦瓦斯抽采利用項目。
在原油煉制方面《意見》指出,鼓勵民間資本發展煉油產業。鼓勵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大型煉油項目,以多種形式建設和運營大型煉油項目中的部分裝置或特定生產環節。
在備受關注的油氣管網建設方面《意見》指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投資建設跨境、跨區石油和天然氣干線管道項目;以多種形式建設石油和天然氣支線管道、煤層氣、煤制氣和頁巖氣管道、區域性輸配管網、液化天然氣(
LNG)生產裝置、天然氣儲存轉運設施等,從事相關倉儲和轉運服務。
另外在
新能源開發領域《意見》指出,鼓勵民間資本在新能源領域發揮更大作用。繼續支持民間資本全面進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鼓勵民營資本擴大風能、太陽能、地熱能、
生物質能領域投資,開發儲能技術、材料和裝備,參與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建設,參與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和太陽能示范村建設。
國家能源局還明確表示,放開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出廠價格,此外在完善價格支持政策這一部分,明確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價格”,這也是在定價機制這一市場核心問題上的一大創新。
同時將理順能源價格,引導民營資本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調整能源結構中發揮更大作用;支持民營企業公平享受可再生能源發電、煤層氣(瓦斯)綜合利用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參與大用戶直接交易,在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競價上網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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