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這些能源巨頭撤出南海爭議區域,除非能給他們在中國市場至少同等的利益條件,但中國出不起這個籌碼
■海南省委書記羅保銘昨日表示,海南省將加快南海資源開發,建設南海資源開發和服務基地。羅保銘說,“發展海洋經濟是海南拓展發展空間、也是為維護國家南海權益肩負的一份責任”
南海問題復雜的利益鏈條再次顯現。繼美菲在“敏感時期”聯合軍演、菲律賓公開尋求美國軍事援助后,4月25日,南海對峙第15天,《環球時報》刊發文章稱,“印度石油天然氣公司旗下企業OVL因開采困難,想從南海爭議水域一塊不出油的區域退出。但印度政府認為,退出‘將會被認為屈服于來自中國的壓力’。”
這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石油企業在復雜南海問題中的處境――既要從企業角度出發,最大程度地尋求利益;又要服從國家“安排”,做出符合國家利益的舉動。“從上述角度就能理解,為什么如此多的國際能源巨頭會一邊在南海的爭議海域開采石油,一邊又始終不忘尋求與中國從上游勘探、中游煉化到下游零售等一系列的合作機會。”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事實上,本報昨日統計發現,除了?松梨、英國石油等早已在中國布局的海外油企,與中國在南海問題上存在爭議的周邊國家的國有石油企業,無不與中國政府或“三桶油”公司有或多或少、或深或淺的合作。
鄰國合作早已展開
不管是近期發生的中菲南海對峙事件,還是此前幾年南海邊界的其他摩擦事件,都曾讓中國和周邊鄰國的關系發生過“不愉快”。但不為人注意的是,就能源層面而言,中國實際上和這些周邊鄰國的國有石油公司均有合作。
“公司正調查越南市場對石化產品的潛在需求,同時也關注中國市場。”2007年1月25日的這番表述,不是出自石油開采企業中的“大佬”之口,而是菲律賓國家石油公司(PNOC)時任總裁哈立德?阿爾法達。彼時的背景是,2006年全年的國際油價表現并不強勢,未取得預想成績的PNOC出口“不理想”,需拓展新的出口市場。
事實上,阿爾法達當年將目標瞄向中國前,中國油企就與PNOC開展了合作。2005年12月28日,中海油曾宣布“獲得了PNOC兩年期28口地熱井固井作業合同”,該公司首席執行官Paul A.Aquino參加了簽約儀式。
更早之前,中海油2003年11月11日表示,與PNOC簽署意向,欲“共同勘探開發南海的油氣資源”。本報查閱的2003年的一篇新聞稿稱,“據已簽署的意向,雙方同意組成聯合工作委員會,對位于南中國海適于油氣勘探開發的可能區域進行甄選”。但據可查閱的公開資料,本報未能發現中海油與PNOC共同宣布過關于南海油氣田的勘探目標。
中海油合作的對象還有印尼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在2004年6月的一篇新聞稿中,時任中海油總經理的傅成玉表示,“在印尼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下,中海油與Pertamina建立了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傅成玉當時表示,中海油在印尼已投資10億美元,成為印尼海上最大的油氣作業者,“目前公司在印尼作業情況良好,并準備進一步擴大作業活動,尋找其他領域的合作機會”。新聞稿還援引傅成玉的話表示,“希望Pertamina與中海油探討油氣及其他工業領域的全方位合作,建立長期伙伴關系。”
正如2004年的這篇新聞稿所言,2002年9月26日的一則消息顯示,中海油和Pertamina簽署了一項價值為85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合約,向福建一個計劃中的接收站供應液化天然氣,為期25年。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去年11月訪問文萊期間,按官方媒體報道,“中海油也和文萊國家石油公司簽署協議,共同進行海上石油勘探和開發。”
不止是菲律賓、印尼和文萊,在南海爭端中一直“埋頭苦干,低調采油”的馬來西亞也早就與中國開展了油氣合作。2004年6月25日,全球500強企業之一的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馬石油)在深圳成立了一家辦事機構――馬石油貿易(中國)有限公司,其屬于馬石油的獨資子公司。按當時媒體報道的說法,這是“第一家經營型辦事機構”。
在中國市場,馬石油最主要的業務就是潤滑油。馬石油貿易(中國)有限公司官網介紹,該公司“現正全力開發中國的潤滑油及其他石油產品市場”,且“正在中國的潤滑油市場快速發展”。2010年1月,馬石油完成了對山東濰坊圣馬力潤滑油的收購。馬石油還在2004年冠名過“馬石油上海國際汽車街道賽”。
另外,從零星的資料看,中國企業與越南國家石油公司也有過交流。2009年7月15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李春光“會見了來訪的越南國家石油公司總經理裴玉寶一行,雙方就進一步加強合作展開深入的交流”。2001年,媒體報道稱,時任中海油總經理衛留成“與越南國家石油公司的首腦洽談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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