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公布的《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明確,2016年,能源消費總量43.4億噸標準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左右,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3%左右,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63%以下。能源供應方面,2016年,能源生產總量36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產量36.5億噸左右,原油產量2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1440億立方米左右。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第一年,認識、適應和引領能源發展新常態,進一步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推進發展動力轉換,實現“十三五”能源發展起好步開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無疑是今年能源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意見》提出要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繼續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淘汰30萬噸/年以下煤礦,逐步淘汰其他落后煤礦,全年力爭關閉落后煤礦1000處以上,合計產能6000萬噸。
在清潔利用方面,要繼續實施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十三五”期間,全國計劃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約4.2億千瓦,節能改造約3.4億千瓦,預計總投資約1500億元。2016年,啟動一批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項目和節能改造示范項目,修訂煤電機組能效標準和最低限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