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實施方案》。根據方案,該省煤炭資源稅適用稅率為5%。
據貴州省財政廳稅政法規處介紹,貴州測算上報的稅率原為5.5%,國家最后批準的為5%。按照目前70%的折算率(除畢節、六盤水為75%外),砍掉0.5個百分點意味著為貴州煤炭企業減負2.3億元。
《貴州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實施方案》還提出了稅收優惠,對衰竭期煤礦開采的煤炭,資源稅減征30%。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50%。煤炭資源稅收入分配由省、市、縣三級按4:1:5的比例對煤炭資源稅收入進行分配。同時,該省要求各地對本地區出臺的涉煤收費基金進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費基金項目。
1月4日,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地稅局下發通知,決定從2014年12月1日起,將陜西省境內煤炭資源稅適用稅率確定為6%。
又訊1月7日,筆者從內蒙古煤炭工業局獲悉,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地稅部門完成了盟市煤炭資源稅洗選煤折算率的審批工作,并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煤炭資源稅洗選煤折算率表》,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據悉,煤炭資源稅洗選煤折算率共劃分為6個地區。其中,鄂爾多斯地區:伊旗神東、準旗南部礦區,煤炭資源稅洗選煤折算率為93%,伊旗新廟礦區折算率為90%,準旗中西部礦區折算率為85%,準旗東部、鄂旗棋盤井、蒙西和鄂前旗上海廟礦區折算率為75%,東勝、達旗礦區折算率為65%。烏海市全市范圍折算率為75%。阿拉善盟全盟范圍折算率為75%。通遼市全市范圍折算率為70%。赤峰市全市范圍折算率為80%。其他盟(市)全部范圍折算率為80%。 (王慶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