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10:06,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875號柴油罐突然發生著火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調查。該罐內儲存柴油約800噸,事故罐區內另有三臺油罐存有柴油,正在進行消防監護和撤油作業。事故污水已回收至事故緩沖池,未流入海。
中石油表示,公司已成立以蔣潔敏總經理為組長的應急指揮部。沈殿成副總經理已帶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是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今年第二次發生著火事件,而中石油在大連一年的時間內更是接連發生了四次火災。
一年發生四次火災損失嚴重
中石油集團網站的消息稱,截至8月29日13:20,大連石化875號油罐現場明火已全部撲滅,周圍罐體安全,海面未發生污染,無人員傷亡。現已開始現場清理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調查。
據現場知情人員稱,該事故是由于工作人員操作過程中發生靜電起火引發了爆炸。
這已經是中石油大連石化今年第二次發生火災。
2011年7月16日14時25分,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新區三蒸餾1000萬噸常減壓裝置換熱器“大帽”泄漏著火。大連石化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關閉進料閥門。
而據煉油廠人士介紹,事發車間剛剛經過檢修。
此次火災將換熱器和二個空冷器燒毀,使整個裝置癱瘓,必將導致其它裝置非正常運行。在短期內難以修復,將嚴重影響生產。
據了解,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廠區內1000萬噸常減壓蒸餾裝置,是投資107億元,于2007年正式建成投產的。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火災造成換熱器和空冷器燒毀必然會造成財產損失與生產損失,一方面設備的短暫癱瘓將會影響生產,另一方面是設備的燒毀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在7月份火災發生后大連石化更換了1000萬噸常減壓蒸餾裝置的換熱器,而截至目前該套裝置仍未投入正式生產,尚處于試運行階段。總體而言火災造成的損失是比較嚴重的,至于具體的損失,由于中石油并未透露,外界無從得知。
此外,2010年中石油的原油加工能力是1.5億噸,而大連石化的一次原油加工能力即達2050萬噸。在2010年大連石化累計實現原油加工1779萬噸,并實現銷售收入852億元。大連石化是國內僅次于中石化下屬的鎮海煉化的第二大煉化基地。因此無論如何強調大連石化對中石油的重要性都不為過。大連石化的火災事故直接影響其原油加工,削弱了其煉化能力,同時也增加了其他煉廠的生產負擔。
而一年前的7月16日,中石油大連油港的一條輸油管道也發生了爆炸漏油事故,泄漏的1500噸油入海,造成430余平方公里海面污染的重大損失。同年10月24日下午,大連新港碼頭油庫“7.16”爆炸事故現場拆除著火油罐時,引燃罐體內殘留原油,再次發生火災。
周修杰認為,中石油頻繁發生著火事件,高溫因素不可忽略。綜觀四次火災,發生時間分別是2010年7月、10月和2011年7月、8月,可以發現其中三次均是在氣候最為炎熱的七八月份發生,因此夏季高溫天氣增加了煉廠著火的概率和風險。但是,人員操作失誤是主因。
須徹查原因嚴懲責任人
據媒體報道,2010年“7?16”爆炸發生后,國務院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最終,負責現場作業的上海祥誠公司現5名員工被警方拘留,后兩人被取保候審,另3人至今仍然在押。而且直到現在,2010年的“7?16”爆炸,官方調查一直沒有出爐。
中石油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廖永遠在中石油該事故后的安全環保工作會議上表示,“7?16”大連新港原油管線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負責加注脫硫劑的公司現場操作不規范所導致的管道爆炸著火,屬于承包商事故。
而由于“7?16”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環境污染,中石油也沒有遭到任何懲罰性賠償。
有業內人士認為,事故發生后,中石油始終沒有承擔責任,也沒有給公眾一個交待,有關部門也沒有處罰相關責任人。此種做法令人憂心。
而更讓公眾不滿的是,“7?16”事件后,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不僅沒有問責相關責任人,還召開了搶險救援表彰大會。在表彰會上,有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該公司消防支隊、石油儲運公司、建安總公司儲備庫保運車間記集體一等功,供排水車間、安全環保處記集體二等功。以上立功單位的負責人等16人記個人一等功,另有28人記個人二等功。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石油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同一個地方發生事故,需要問責,應該有個說法。煉油企業發生事故的概率是存在的,但是不應該這樣頻繁。一年發生四次火災,不是偶然事件。說明這個地方有問題,潛在的危險很多。需要徹查原因并嚴懲相關責任人,不能一次次縱容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