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可用于指導未來中國能源投融資戰略的藍圖正在悄然描繪。北京理工大學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研究中心日前已獲國家能源辦同意,開展創新構建國家能源金融體系及混合所有制“中國能源資源開發銀行”課題研究,其中明確建議中國設立國家能源基金和能源資源開發銀行。
“中國能源產業目前已遇到一定危機,國家能源安全也遭遇挑戰,一個因素就是中國在國際能源市場缺乏定價權,尤其是對國際油價的不斷上漲沒有太多辦法,而國內體制的弊端又不斷顯現。”據該課題負責人、北京理工大學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崔新生教授介紹,以能源基金為基礎的能源金融體系能幫助中國在復雜的國內外能源領域找到戰略投資的路徑,以此維護能源安全。
作為國內能源金融領域的權威專家,崔新生曾提出過著名的“股權換油源計劃”和“非直接能源合作”模式,也曾是中國石油產業投資基金的規劃和輔導人,此外還承擔了中非民間產業投資基金的規劃工作。
在他看來,中國未來要掌握能源定價權絕不是輕易可以實現的,關鍵一點就在于中國的能源所有制結構不利于到海外去獲取資源。一方面,民營油企實力不夠,面對海外動輒上億的勘探風險費用和極高的技術門檻感到力不從心;另一方面,國有油企盡管實力雄厚,但卻容易遭遇地緣政治的壓力,此前中海油競購美國優尼科石油公司功敗垂成就是一例。
“但基金就沒有所有制的成分,至于能源金融體系則是一個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以基金的形式尋找資源、開展合作就可規避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崔新生指出,美國事實上就是依靠先進的金融武器來控制全球。
他認為,中國能源領域可以采取分層次開放的辦法:在上游實行國有絕對控股,中游適度開放,下游則完全開放。其中,通過設立國家能源基金,把所有上游區塊資源全部歸入基金的口子,由政府對資源進行定價,同時各大石油企業都可公平招投標,而資源收益最終反映在基金上。
“國家能源基金成立后,所有中國人都可以投資,都可以成為基金持有人,由此可以讓老百姓真正分享到國家資源財富的增長。”崔新生最后說。
從這份課題計劃書上看到,該課題已被列為國家能源戰略研究之“我國能源投融資戰略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將作為國家能源戰略調整的重要決策依據,而國家能源辦戰略規劃組則是課題研究的指導單位。整個課題包括關于能源金融體系的戰略性建議和中國能源資源開發銀行方案兩部分,以及理論實證方案建議、途徑和方式、方法和工具三個基礎層次。
課題的具體框架包括:能源金融體系為混合所有制提供理論支持及戰略價值分析和評估;中國能源資源開發銀行核心主題是儲備與開發,是混合所有制的具體實踐;真正體現混合所有制的方法和途徑是產業投資基金及能源行業性產業組合投資基金。主要研究內容包括:混合所有投融資體制研究;非公有經濟參與國家能源投融資戰略的方向、機會、途徑和方法;油氣投融資體系及油氣產業投資基金;外資在中國能源領域的投融資戰略、途徑和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