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惟一由政府強力推行新能源發動機的城市,廣州的困境正在拷問新能源發動機的前途。
2003年,廣州為了杜絕公交車、出租車“冒黑煙”,正式提出了全面推行使用液化石油氣能源計劃,據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廣州市已有6400輛公交車、1.6萬輛出租車使用液化石油氣發動機,分別占公交車、出租車總數的80%和100%。
最近,廣州市多家公交企業共同反映了廣州推進液化石油氣計劃帶來的負面效果:到目前累計投入20多億元,已改造的液化石油氣公交車令這幾家企業由微利轉變成巨額虧損,甚至有些大型國有公交企業年虧損近億元,連日常運營都靠銀行貸款來維持。
一次性投資讓企業難承受
據廣州某大型公交公司老總劉先生介紹,推廣液化石油氣的一次投資成本是非常巨大的,而這巨額資金全部壓在了企業身稀?
劉先生算了一筆詳細賬———首先是發動機:柴油發動機現約6萬元/臺,液化石油氣發動機價格在9.5萬~11萬元/臺,新車購置每臺發動機差價為3.5萬~5萬元,而對于原有車輛,如果舊發動機無法改造,就只能進行液化石油氣發動機的置換,還要計算原發動機提前報廢損失(每臺約3萬元)。因此,全市6400輛公交車僅發動機購置和換裝一項即投入9億~10億元之巨,較購置同樣達到國2標準的柴油車多出4億~5億元。若按6400輛全部購置新的石油天然氣整車計算,則全部車輛總投入超過30億元。
其他企業也反映,其次的最大負擔就是車輛提前報廢造成損失巨大:按正常車輛報廢年限國家規定公交車為10年,經審驗批準還可延期兩次,每次兩年,因此最長可用14年。現在廣州所有公交企業都自行安排8~10年報廢。“但市交委在推行液化石油氣后要求7年車齡的車輛提前報廢,也造成大量損失,并且稅務機關不同意列支,損失還會更大”。
據相關部門及眾多公司負責人反映,此次全市公交行業在推行液化石油氣過程中,一次性投入的資金高達20多億元。“而這筆錢,絕大多數都是企業自行消化了,最后都轉化成了負債。”廣州市交委一知情人士這樣向記者透露。
另一公交公司老總王總告訴記者,主管推行液化石油氣的市交委一直回避液化石油氣發動機的營運成本問題。他表示,“平均每臺公交車轉換使用液化石油氣都需要花費8萬元換發動機”,而對于報廢的公交車“政府才一次性補助2萬元”,但是“買新車就需要50多萬元,買液化石油氣的新車要比買柴油車多5萬元以上”,王總氣憤地說:“企業怎么可能拿得出這么多錢?只能去貸款,但是貸款始終是要還的,單單貸款買新車就會將企業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