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建設“全國節水型城市”的工作成果,成都市日前發出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的節水治污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
成都市提出,在企業、賓館飯店、學校、部隊、居民小區、洗車場和洗浴場所中要大力推行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凡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的節水治污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各地要盡快建立健全節水管理制度和節水獎懲制度;建立節水專項財政投入制度,用于節水設施的建設和節水器具的推廣應用;建立節水統計制度,廣泛開展節水宣傳,提高全民節水意識。
此外,成都市還要求,城市地下水必須實行有計劃開采,在公共供水服務范圍內凡能滿足用水需要的,不得新批自備井供水;對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單位,均應征收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
成都市于2005年2月被正式命名為“全國節水型城市”,成為西部地區首個獲此殊榮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