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準之殤
“核準比審批復雜。”一位長期負責項目核準的
水電開發企業高管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國家政策說優先發展水電,但從這幾年的情況來看,核準比較難”。
2004年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后,核準制開始實施,凡是不使用政府投資的項目,一律不再審批,而是區別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
旨在簡化審批流程的改革,在一些企業看來卻未取得應有效果。
在核準制下,水電開發企業上項目前,要先獲得發改委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即“路條”;然后憑“路條”分別到國土、環境、工商等部門辦理行政許可,最后由發改委核準通過。
而此前的審批制,只要發改委通過審批,項目就具備了合法性。
2009年6月被“環評風暴”叫停的魯地拉水電項目,從2006年開始建設,到2012年1月最終核準,歷經6年。
核準周期為什么這么長?上述長期負責項目核準的水電開發企業高管表示,“實行審批制時,有電力部作為主管部門,會牽頭做這些事。現在沒有電力部。”
“審批制實施多年,是一套很成熟的程序,批的人知道怎么辦,被批的人也知道怎么辦。”該高管認為,“改為核準制后,國家各部委都不清楚權限到底在哪個范圍,什么該核準,什么不該核準;報批單位也弄不清楚該怎么辦,今天補一個文件,明天補一個材料,過程比較長”。
中國電力[1.80 9.76%]建設集團一名資深設計專家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核準制的項目申請報告里,有很多附件和配套的支撐材料,比如環評、土地等審查,“審查不是純技術的,是牽扯到方方面面利益、觀點、想法的協調,地方政府、林業部門、環保部門等都有自己的意見”。
“希望批的快一點,真正落實優先發展原則,不要久拖不決。”華能集團一高管建議,“如果項目不符合國家政策,確實不能干,就徹底叫停,不要拖著,一些企業投了好幾十個億在里面,如果拖著就要不停投錢進去,損失更大”。
張博庭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2012年2月剛通過發改委核準的魯地拉電站,其實早就把環評報告交上去了,“但數年沒音信,最后是地方政府批準了截流,結果在2009年環評風暴中成了未批先建的違規工程”。
討論平臺
中國水電[4.23 0.00% 股吧 研報]面臨的問題,還有移民。
國家能源局一名干部“很慎重”地說:“現在水電站移民涉及人數比較多,成本也非常高。如果不做好移民工作,水電發展很困難”。
“安置一個移民,現在大概需要20萬元,這還不包括未來的長效補償。”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公司的一名高管說。
“現在不少水電站的移民安置費用,已經超過工程建設費用;移民費用成倍超概算。”華電集團有關人士表示。
水電開發的規則標準和配套法律法規不夠健全,是水電發展面臨的問題之一。華電集團上述人士認為,移民問題最好能通過國家立法確定補償標準,“現在各地標準不一。畢竟企業承受能力有限,如果成本大到沒有經濟開發價值了,還開發什么?”
據華電集團人士介紹,“水電項目的造價,過去每千瓦大約六七千元,現在已經漲到八九千元,甚至超過一萬元”。
張博庭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美國的3個水電開發機構——工程師兵團、墾務局和田納西流域管理局,都是聯邦政府部門,“各做各的,不在一個州里互相競爭;中國目前是全流域競爭,就出現了種種問題。”
亦有人認為,水電大發展的背后,有著強大的利潤和利益集團推動。2011年,在來水普遍偏枯的情況下,五大發電集團的水電板塊,除華電因貴州水電來水特枯虧損外,其余全部盈利;而2010年,五大發電集團水電板塊均是十幾個億的盈利。
“還是應該提供一個討論的平臺。”對于諸多爭議,中電聯有關人士表示,“不要像過去那樣,不是西風壓倒東風,就是東風壓倒西風,而是要綜合考慮水電開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