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于2007年12月5日向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報送了《關于柴油汽車實施國Ⅲ排放標準的建議報告》。報告認為,柴油汽車執行國Ⅲ生產一致性的時機尚未成熟,客觀環境尚不具備。
為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提出了3個建議,即新產品準入按標準規定執行;生產一致性的管理采取分區域、分步驟穩步推進的方式,北京、廣州、深圳等城市已實施國Ⅲ標準,繼續全面嚴格執行,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可按規定停止國Ⅱ產品的銷售、注冊,其他地區允許國Ⅱ產品的銷售、注冊過渡一年;最后,應該盡快制定國Ⅲ柴油標準,實現油品標準與排放標準的配套統一。
2007年12月28日,國家環保總局以環函〔2007〕519號文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做出了函復,并未采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建議。
可以看到,柴油車國Ⅲ排放標準要求柴油中硫含量由500ppm下降到350ppm,同時對苯、烯烴、芳烴等影響車輛排放性能的技術指標,也有更加嚴格的要求。但根據目前抽樣檢測結果顯示,我國現有市售油品中有88.2%的柴油硫含量、31.8%的十六烷值,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要求,100%的多環芳烴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要求(國Ⅲ之前對此沒有要求)。排放對比試驗結果顯示,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使用目前的正規市售柴油,雖然對發動機并沒有直接的損害,但無法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效果。
而與發展先進柴油技術最密切相關的問題是油品,一是供給問題,二是質量問題。按照中石化、中石油的生產情況,預計2009年年底才能在全國范圍內全面供應國Ⅲ用柴油,目前只能滿足北京、深圳、廣州、上海等局部地區的供應需求。因此,國家制定法規應該把燃油和車輛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系統來對待,才能具有合理性。
從技術上來說,柴油車達到國Ⅲ標準與國Ⅱ相比,有著本質區別,需要將機械燃油噴射系統改成電控系統,是發動機及其排放控制技術的全新升級。同時,企業還要在生產一致性控制、油品適應性研究、用戶使用研究等產業化推進方面做大量工作,產品的總體開發周期較長。但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過快,從國Ⅱ到國Ⅲ僅用了3年時間。國有柴油商用車企業多為非合資企業,技術基礎相對薄弱,還沒有掌握國Ⅲ產品電控的核心技術,導致企業生產出的國Ⅲ柴油汽車的綜合性能較差,燃油消耗較國Ⅱ產品高出約5%至20%,國Ⅲ柴油商用車近期存在“減排不節能”的問題。
目前,盡管各生產企業國Ⅲ柴油汽車的技術開發匹配基本完成,但全面完成產業化進程尚需時日。因此, 2008年1月1日起執行關于“凡不滿足本標準相應階段要求的新車不得銷售、注冊登記,不滿足本標準相應階段要求的新發動機不得銷售和投入使用”的規定,給柴油商用車生產企業帶來諸多壓力。一是售后服務體系需要重新構建和培育。由于國Ⅲ柴油機特殊的供油系統,需要全部集中在4S店維修,4S店的維修工作量將增加二倍,但真正掌握國Ⅲ機型診斷能力的服務站不足5%。二是國Ⅲ柴油汽車關鍵部件供應難以滿足。2008年整車匹配生產,預計全國商用柴油車產量將達到200萬輛,而目前共軌系統訂貨總量不足需求量的20%。三是企業生產成本上升,用戶購車費用增加。采用新的燃油噴射系統后,中重型商用車單車生產成本將增加2萬元左右。
有利的政策環境對先進柴油技術的發展至關重要。歐盟機動車柴油化的發展進程得益于兩方面的政策,一是稅收政策,二是環境法規。我國目前柴油供應相對不足,因此在同樣排放達標的條件下,應優先支持柴油車的發展。同時,我國轎車柴油化進展緩慢,柴油車主要是商用車,發展先進的柴油商用車可以創造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應研究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