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經理卷款跑路:企業和媒體都應負起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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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3 來源:人民網 關注度:0]
摘要:
中石化一客戶經理吳波卷款跑路的消息,在網絡上傳開后成為媒體爭相關注的對象。對此,中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正式回應稱,該員工確已失蹤,并已就其涉嫌詐騙向公安局報案,希望盡快還原事實真相。
身為中國最大的油品供應商,中石化早已融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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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一客戶經理吳波卷款跑路”的消息,在網絡上傳開后成為媒體爭相關注的對象。對此,中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正式回應稱,該員工確已失蹤,并已就其涉嫌詐騙向公安局報案,希望盡快還原事實真相。
身為中國最大的油品供應商,中石化早已融入中國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其一舉一動也容易被媒體和公眾拿著放大鏡來看。而那些與百姓生活并不直接相關的企業,則容易被媒體選擇性忽視,公眾獲知的信息也就相應少了許多。
但是,不管什么情況下,企業和媒體都應已盡好社會責任為己任。媒體需要尊重事實,客觀報道。有些輿情熱點事件,則是因為媒體的不適當炒作而對當事方產生了消極的影響,如深圳“八毛門”事件。微博等社會化媒介的發展,方便了公眾獲取各類信息。與此同時,一些不實信息也獲得了快速傳播的渠道。在此背景下,媒體記者的責任就更為凸顯。只有尊重事實、客觀報道,才能增進媒體的社會公信力。
對企業來說,其社會責任首先是需要健全管理制度,穩健經營。針對此次吳波事件,中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表示,“長期以來,我公司經營管理有嚴格、規范的規章制度,在銷售環節嚴禁本企業員工通過個人賬戶或個人信用卡等金融工具為客戶收取、支付各類銷售款項。此次案件也警醒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誠懇表態值得肯定,而充分吸取教訓、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則是一家知名企業盡好社會責任的不二選擇。
我們期待公安機關會盡快查清吳波事件的事實真相,給公眾一個完整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