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蓬萊19-3漏油事故仍在發酵。正當國家海洋局責成康菲公司于8月31日前封堵溢油源之時,又爆出河北350萬籠扇貝疑因漏油死亡的事件。看起來,19-3漏油事故的嚴重性,遠非針對康菲石油20萬元的處罰所能詮釋。
河北漁民面臨著一個兩難的法律問題。如果漁民要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必須證明扇貝的死亡與漏油事故間確切的因果關系。而對于分散的個體漁民來說,不菲的舉證費用注定了訴訟維權之路的艱難,無怪乎媒體紛紛發出漁民索賠是否無門的疑問。
不過,河北漁民的難題其實不應該由他們獨自面對。若相關海域確實受到了19-3漏油事故的直接影響,海洋環境監管部門不能置身事外。也就是說,如此大規模的扇貝死亡事件,已經不只是漁民與中海油及康菲石油雙方之間的民事問題。海洋管理部門在此事件中不應缺位,其負有監測相關海域是否受到污染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海洋石油污染的現狀來觀察,中海油的漏油事故只是其中一個典型例子而已。透過350萬籠扇貝尚未確定原因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一個更值得擔憂的問題擺在眼前,即海洋石油污染日益嚴重。特別是在近海海域,水質污染已使部分區域海洋功能受損。油類進入海洋后,對自然環境、水產養殖、碼頭工業等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一般而言,海洋的主要污染源來自三個方面,包括陸源污染、海上石油平臺和船舶造成的污染、海洋養殖業帶來的污染。近些年來,陸源超標排放現象較為突出,這一問題也得到了相當的重視。鑒于受到污染的海域自凈能力不強,以相關政府部門為主導的聯動防治機制正在逐漸建成。
相比較而言,來自海上石油平臺的泄漏風險同樣不可小視,甚至應給予更多的重視。石油泄漏向來被稱為海洋環境的超級殺手。據統計,每年通過各種途徑泄入海洋的石油和石油產品約占世界石油總產量的0.5%。從中國的情況看,特大溢油事故也是險情不斷,幾千噸的溢油事件發生概率越來越高。
目前,中國進口石油90%依賴海上運輸。近海石油開發和頻繁的海上石油運輸帶來了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對海洋環境造成極大的威脅。去年7月,大連一艘外籍油輪泄油引發輸油管線爆炸,并引發原油泄漏,造成大面積的污染。該起事故常常被用來與美國墨西哥灣原油泄漏事件相提并論,應該說,給人們留下的影響是極為深刻的。
更糟糕的是,污染容易治污難。從技術角度觀察,一旦發生漏油事故,后續處理任務十分繁雜。有環境治理專家稱,只要是一滴油漏入海中,想要再將它回收回來,“將無比艱巨且痛苦”。換句話說,石油泄漏事故發生之后,現有的技術水平與技術手段,很難完全消除事故造成的嚴重影響。
這意味著,在海洋生態堪憂、海上石油開發日益頻繁、類似污染事故可能處于高發期的背景下,相關各方理應更多重視石油泄漏問題。中海油蓬萊19-3漏油事故算是最新的一記警鐘——事實上,根據康菲公司的說法,油田至今仍有間歇性漏油。這家公司能否在國家海洋局劃定的最后期限之前封堵住溢油源,依然未有最后定論。
石油泄漏造成的海洋污染事故不斷增多,也清楚表明,防比治遠為重要。石油泄漏或體現為一個個的事故,有時可能是因意外引起,難以預料,但這并不說明,各類事故就沒有共性原因。此時,確保安全生產,嚴防石油泄漏事故發生,提高海域油氣開采的環境管理能力,至為關鍵。同時,還應優化或建立常態應急機制。
很多時候,石油泄漏不只是一個環境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在事故發生之后,肇事者往往面臨著數額較大,甚至是巨額的賠償。比如河北扇貝死亡事件,在等待原因確認之時,也提出了嚴肅的經濟命題。在這樣的背景下,仿效國際通行做法,建立油污基金,推行海洋污染責任保險制度,亦可謂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