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層氣目前畢竟是發展基礎較為薄弱,從投融資體制方面,還是建議要加強改革,可以通過債權或者上市等融資渠道,推動建立煤層氣產業發展基金。實際上有的行業也在提產業發展基金究竟怎么建立?現在已經推出市場經濟,國家不太可能拿出大量的資金來列入產業的發展基金。
以往有一個例子,就是“取之于民”,反過來要“用之與民”。三峽工程建設項目資金這一塊就是取之與民,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市居民用電,每一度電提取幾厘錢,這些錢來作為建設項目基金。我們可以來探討煤層氣能不能夠也參照這種思路。在我們終端市場,城市燃氣、工業燃氣、用戶,每燃燒利用每一立方米天然氣,能不能夠提取幾分錢,來專門用于煤層氣產業的發展基金,由國家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我想這個還是可以來探討的。
希望國家設立一個政府性的風險勘探資金,畢竟從全國來看煤層氣的勘探程度還不高,有些地區的勘探風險也比較大,國家能夠設立這樣一個風險勘探基金,對于鼓勵企業發展、帶動企業的積極性還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我們可以比照國外關于環保方面的措施,建立甲烷的減排基金,出臺減排的補貼制度,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思路。
煤層氣發展初期還是需要國家來扶持,從06年、07年,國務院以及有關部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最重要的有兩條,第一個就是銷售利用補貼,現有的政策,是每銷售利用1立方米氣,國家補貼0.20元;另外一個,增值稅先征后退,這兩項政策已經執行兩年了,從執行效果來看還是不錯的。但是我們認為這兩個力度還不太夠。從美國的煤層氣產業發展扶持政策來看,他的支持力度要達到50%。這個怎么算呢?我們現在補貼是0.20元,銷售假設一立方氣按照1塊錢這個價格來算,補貼額度才是20%,比照美國的支持力度來看,美國要達到50%,也就是要達到0.50元的補貼力度。
從實際情況來看,現在的煤層氣企業基本處于虧損狀態,個別能有微利可能已經不錯了。所以我們還是建議國家能夠適當提高銷售補貼的額度,真正能夠鼓勵煤層氣企業開發的積極性。
另外一方面,從增值稅返還實際效果來看也不太理想,尤其是地方返還了25%,比較艱難,地方財政不愿意發這部分錢。所以國家能不能一步到位,既征也返,辦理增值稅的同時就辦理返稅。
還有一方面,在我們未來開采完煤層氣區塊之后就要采煤了,采煤,煤炭企業相應的瓦斯治理費用就會大大減少,因為提前把煤層氣抽采出來了,環境就會大大改善,就會減少煤炭企業減少費用,費用也要專項專用,主要用于煤層氣的風險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