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占有平潭液化氣供應1/3市場的
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元旦起退出平潭市場。3日,記者從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得到證實,目前BP已向平潭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正式遞交了退出平潭瓶裝液化氣市場的報告,同時該地3家具有資質的液化氣公司開始向平潭島上原BP用戶供氣。
數十送氣點關閉
3日上午,家住平潭的高先生因家里液化氣用完,撥打了BP公司在當地的送氣熱線,要求對方送一瓶液化氣上門。但電話那頭的工作人員告知高先生,BP公司已退出平潭市場。高先生一家已使用BP液化氣4年多,對BP公司的退出,他們感到有些突然。
此前,BP公司在平潭的代理合作商是福州邦利德家用品配送有限公司,負責BP液化氣在平潭地區的配送業務。該公司總經理曹承貴介紹,2007年12月 31日上午,他們從BP公司拿了最后一批液化氣,當天下午BP公司的有關負責人向他表示將退出平潭市場,以后不用再去拿氣。“最后一批液化氣,已于1月2 日全部送光了,現在每天仍有不少電話打進來要求送氣,但我們都一一回絕了。”曹承貴說,由于沒有BP液化氣,他公司的數十個送氣點也都關閉了。
BP公司:退出平潭事出有因
據了解,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于2001年經平潭縣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開始在平潭從事液化氣銷售業務。BP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幾年來,公司最多時每個月在平潭售出液化氣100多噸 ,去年12月只售出約50噸。
曹承貴說,《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保障燃氣正常供應,不得擅自停止供氣,確需停止供氣的,應當報經當地人民政府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提前十日公告,并對用戶的燃氣供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而BP公司突然退出平潭市場,沒有經過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沒有提前公告,明顯違反了有關規定。曹承貴希望BP公司盡快恢復供氣,保證用戶正常生活。
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銷售部陳經理表示,退出平潭市場主要基于兩個原因,首先是和代理商的經營模式不符合新版燃氣管理條例,其次是和代理商的合作不盡如人意。據BP公司某高層介紹,平潭市場存在利用BP鋼瓶違規充氣現象,許多缺斤少兩但涂有BP標識的液化氣瓶大量出現,影響BP品牌的形象和聲譽。
陳經理介紹,BP公司此前在平潭一直采用代理制,協議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因代理商的一些行為讓BP公司不滿,BP公司決定不再與之續簽協議,相關法律文書也已送達。BP公司昨日也向平潭縣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正式遞交了退出平潭瓶裝液化氣市場的報告。
對于退出行為是否違規,陳經理解釋,BP公司與代理商的合同中沒有約定退出要事先通知,而退出行為只有影響到用戶的正常供應才會達到行政管理的層面,但實際上平潭還有其他有燃氣經營資質的單位,且這些單位已承諾確保液化氣續供事宜,所以退出經營只能算是BP的市場行為。陳經理還表示,今后BP公司將不再發展新的代理商,而采用直銷方式來開拓市場。
進展:本地公司將確保供氣
BP公司退出平潭液化氣市場的消息傳出后,平潭縣政府相關部門及時介入協調,昨日事情有了新的進展。
平潭當地有3家具備液化氣銷售資質的公司,分別為平潭縣華豐燃料石化有限公司、平潭縣嵐樂液化氣有限公司、平潭縣平北地區液化氣灌瓶站。3日,這3家企業聯合發出公告,稱在BP液化石油氣退出平潭瓶裝液化氣市場過程中,為了保障市場供應,確保島內瓶裝液化氣不脫銷、不斷檔,3家公司將做好液化氣續供工作,并承諾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充裝,嚴格按照縣物價局核定的價格銷售,同時原BP用戶自愿轉戶的,免費更換鋼瓶和接壓器,不收取任何轉換費用,轉換過程中如發現違反承諾的行為,用戶可憑送氣單據索賠人民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