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和中海油在某些方面還是挺像的。比如,在發生漏油事故后,絕不亮相新聞發布會。前者由大連市政府代勞,后者則由國家海洋局出馬。好像他們也是看熱鬧的。
但兩者也有所區別,中石油撇不清責任,中海油能夠撇清責任。昨日,國家海洋局有關人士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位于渤海灣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已形成 劣四類海水面積840平方公里,該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合作開發,油井作業者康菲石油公司被列為事故責任人,而作為合作方的中海油并不承擔責 任。國家海洋局將對康菲石油公司最高處罰20萬元人民幣,但事故涉及的生態影響及賠償還無上限規定。
近一個月前的漏油事故終于有了一個說法,這是惟一值得欣慰的東西,我們終于知道是怎么一回子事了,而不用根據只言片語去瞎猜。比如說,污染面積有多 大。此前,媒體援引中海油內部人士的說法,說此次漏油僅僅污染了200平方米的區域。算一算,也就是一個籃球場的大小。200平方米的小事故也值當中海油 三緘其口并“野蠻公關(一評論家語)”?果不其然,污染面積遠遠超過200平方米。
信息對稱了,盡管不是很充分,我們還是會松一口氣。 而中海油或許也可以揚眉吐氣一番,那些想“嘩眾取寵的媒體(一中海油人士語)”終于也無話可說了吧。甭管事故是小是大,賴不著我們。在事故發生之初,中海 油可能就已經判斷自己沒有責任,因此,覺得不向公眾介紹情況也就沒什么大不了的。
中海油有沒有責任?這個可以從兩個層次來說。一是事故 責任,按照國家海洋局的說法,是沒有責任的。但我們知道,去年墨西哥灣的漏油事件,BP也不是出事油井的直接作業者,但作為擁有者,其也難逃干系;二是社 會責任,對于言必稱“社會責任”的央企,報喜不報憂可不是一個偉大企業的DNA。漏油事故茲事體大,而且總是牽動公眾神經,豈是中海油自家的事?就算是有 別于中石油,不是事故的直接相關責任者,也不意味著就可以一問三不知。
稍早前,在一次“廣東省領導與網友在線交流會”上,省委書記汪洋 在提到如何面對網絡意見時表示,網絡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表達各種各樣的訴求。網絡上有罵我的,也有挺我的,我們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正確地對待各種不同的意 見,甚至是罵我們的意見。“為什么領導可以發脾氣,群眾不能發脾氣呢?為什么領導可以罵娘,群眾不能罵娘呢?”這也應該是有著各種顯赫行政級別的央企所應 該具有的態度,不能因怕網絡上有罵娘的聲音,就干脆來個不面對、不回應,甚至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
而20萬元的上限罰款,顯然也是在提示我們的立法者,在環保愈來愈成為當前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內容,在環?偩忠呀浬駷榄h保部的情況下,相關的法律也該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