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記者從中石化內部人士處獲得的文件復印件顯示,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領導班子違規挪用黨員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用于年終獎等發放,總額超過640萬元。去年底,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領導班子被中石化集團通報批評,并被要求退回違規領取的獎金。中石化內部相關人士昨日向本報確認了此事。
【中石化云南公司再曝“獎金門”】
何亮亮:不久前中石化的總公司剛剛查處了中石化廣東公司買天價酒的問題,今天又爆出了一個從中石化內部獲得的信息,從2008年到2010年中石化云南公司的領導班子違規挪用黨員的活動經費和工會經費用于年終獎的發放,總額超過640萬元,那這個問題中石化集團已經通報了中石化云南分公司的領導班子,而且要求他們退回他們違規領取的獎金。
新聞本身它沒有什么爭議了,我覺得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他們合法的收入,他們應有的收入已經不低了,為什么還要用這樣一種非常惡劣的,挪用黨員的活動經費,黨員的活動經費顧名思義它應該用于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黨員的各種相關活動,工會經費也是應該用于工會相應的活動,怎么可以把這些經費用來給領導班子發獎金呢?所以這個事情的性質很惡劣他是很而易見的,從這里又引申出了一個問題,也有學者很正確的指出,由于這些大型的國有企業他們掙錢太容易了,所以前中石化的董事長他有一個名言叫做“不會花錢怎么賺錢?”這個話是倒過來說的,掙的錢不是你們公司自己的錢,因為中國這種特殊的情況,大型的國有企業是由國家給它法定在有些領域壟斷地位,這個掙來的錢必須應該為國家所有,而且它這個盈利的部分也應該應用于為全國人民造福,不能夠把他用來為自己公司造福,所以這里面我輿論的監督其實還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知道大型的國有企業他們人事任命權其實都在中央的組織部門,而他們的管理是在國資委,無論是中組部還是國資委,他們任務都很繁忙,但是我覺得他們今后還是有必要制度、管理兩方面加強對這些大型國有企業的管理,并且充分的利用媒體和輿論,把這些企業的規章制度建設好,把反腐也深入的開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