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與發展密不可分,環境問題究其本質,是經濟結構、生產方式和發展路徑問題。
目前,湖北省的環境容量已趨飽和。2009年,全省主要水庫中,僅7座符合功能區劃標準,其余均未達標,省控湖泊中水質為Ⅱ類的僅占20%。城市內湖水質均在Ⅳ類及以下。經濟快速發展與環境容量有限的矛盾、經濟轉型升級不快與污染減排剛性任務的矛盾、環境改善相對滯后與人民對環境質量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日益突出。
為此,《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湖北省必須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綠色發展。《規劃》提出的12個約束性指標,7個涉及資源環境,并增加了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指標,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種類由兩項擴大到四項。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綠色發展,首要任務是節能減排。《規劃》明確提出,政府和企業是節能減排的兩大主體。對這兩大主體,實行“兩個機制”:目標責任制和行政問責制。這意味著,今后,凡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的官員和企業,都將接受問責,把節能減排監督社會化、透明化。
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綠色發展,根本路徑是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產業。《規劃》明確提出,從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入手,加快構建循環型產業、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和綠色消費三大體系;積極發展清潔能源、環保等低碳產業,推動低碳技術產業化,同時開展低碳試點省建設,在武漢城市圈建立低碳發展試驗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