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業的“過剩”有中國國情的特殊性。地方政府、國有企業的非理性投資沖動,低效產能、僵尸企業無法退出市場,這是兩個非常有中國特色的癥結。
當前煤炭行業產能七成以上是國有企業,在煤炭產能的形成過程中,存在非理性投資的情況,在產能退出上又不順暢,這些都大大加劇了煤炭產能的“過剩”。
財經雜志援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室主任、研究員錢平凡稱,解決上述這兩個問題,只有靠改革體制來完成。非理性投資的問題,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改革國企,去行政化,成為純粹的企業;退出問題,需要政府做好配套政策,提供環境。
但產能的退出,必然是市場發揮主體作用,是通過市場競爭淘汰落后產能,政府不能越俎代庖,來決定哪些產能需要退出。
近些年來,主管部門一直在推進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實際是按照煤炭的產能規模來界定落后與否,但實際小煤礦不一定落后,而且它在市場中規模小,還更易調頭。通過產能規模來界定落后與否并不合理,事實上,正是這一預期,導致煤炭企業投資煤礦時傾向于大型煤礦,反而加劇了產能過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