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印尼政府計劃從8月起對出口動力煤實施新的稅收制度,這對正在低位煤價中苦苦掙扎的礦商無疑是雪上加霜。
印尼政府規定國內交易需要使用當地幣種盧比,該項規定于7月1日生效。
印尼政府打算從8月8日起對出口動力煤征收1.5%的關稅,消息稱。
印尼
煤炭礦業協會(Indonesian Coal Mining Association)執行理事蘇哈拉(Supriatna Suhala)稱,新稅收制度針對的是持IUP(Izin Usaha Pertambangan)采礦許可證的非政府直管礦商,以此來縮小其同持CCoW(Coal Contract of Works)采礦許可證礦商之間的說繳納稅款差距。
目前,持CCoW采礦許可證礦商需要繳納45%的公司稅及13.5%的礦區使用稅;而持IUP采礦許可證的非政府直管礦商只需繳納25%公司稅和3-4%礦區使用稅。
然而,一些礦商對新稅收制度的實施表示擔憂。
一位印尼生產商表示,新的稅款可能在每噸動力煤離岸價的基礎上進行征收,但還不確定政府是否會提供臨時補貼。
印尼Christian Teo Purwono & Partners律師事務所的比爾?沙利文(Bill Sullivan)稱,新關稅制度“很多細節尚不明確”。他還補充說,同礦區使用稅類似,賣方可能需要在裝船之前提前繳納新稅款。
之前,印尼政府規定憑信用證出口煤炭及其它礦產,通過印尼各個銀行查收匯入款項。此項新稅收制度的實施將使持IUP采礦許可證的非政府直管礦商處境更加艱難。
蘇哈拉認為,對中小規模礦商來說,該新的稅收制度并非利好消息,因為他們已經低迷煤價的高壓下苦苦掙扎。
沙利文說,“這也增加煤炭供應商的負擔”。他還補充道,在出席6月于巴厘島(Bali)舉辦的行業會議時稱,官員們提到政府還在考慮征收煤炭出口稅的益處。
一位印尼貿易商表示,預計新稅收制度的實施會推遲,隨著煤炭生產商的對新稅收制度的反抗,政府至少會將煤炭從應納稅產品清單中移除,。
國內交易必須使用盧比
7月1日起,印尼政府要求礦商使用盧比進行從生產到運輸國內交易活動。
蘇哈拉說:“現稅收制度看似是普通過程,卻不易實施。”該印尼本地的貿易商稱,為了發展業務,礦業公司已經從外國債權人那里貸款獲得業務擴展貸款,利率僅為2-3%,暈低于,本地金融機構8%的利率。
“隨著盧比對美元的匯率走低,礦商們面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何時開始美元還貸,”他說。
蘇哈啦認為礦商將面臨更高的匯率波動風險,而礦業公司將不得不增加額外成本來對沖匯率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