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油價“十三連跌”了,為什么南京的管道液化氣價格卻不降反升呢?2月4日,江蘇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作客政風行風熱線,針對管道液化氣不降反升的情況,江蘇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目前,南京正在對管道液化氣最新價格進行研究,很快會出臺相應的政策。
南京市民張先生發現,近半年多以來油價已經“十三連跌”了,但是南京的管道液化氣價格卻漲到了歷史最高點,去年11月初漲到19.3元/立方米。南京的瓶裝液化氣也在下降,但是為何管道液化氣卻還在上漲呢?據了解,根據《南京市民用液化石油氣銷售價格聯動辦法》,民用管道液化石油氣價格聯動周期為半年,而瓶裝液化氣為每月調整一次,這也就造成了張先生反映的情況。“據我了解,南京市正在對管道液化氣最新的價格進行研究,我相信很快會出臺新政策。”省物價局副局長孔祥平說,新政策到底是繼續維持半年周期,還是根據市場變化做適度改變,要找到一個平衡點,目前南京市物價局正在研究。
節目中一位姓馮的市民反映,2014年1月,親戚家小孩從宿遷沭陽縣中醫院轉院到南京市兒童醫院,250公里左右的路程,救護車費用就達3000元,這符合規定嗎?
孔祥平說,2014年11月,省物價局專門出臺了新的救護車收費管理規定。而根據省定指導價,急救范圍地段內(省轄市地域范圍內)的院前醫療急救用車最高價格4元/公里,跨越急救范圍地段用車或用于接送、轉運傷病員的非院前醫療急救用車指導價格為8元/公里,上浮不超過25%。
孔祥平表示,新規是去年11月3日出臺,可能各地市相關規定還沒有出臺,他建議對方向宿遷當地物價部門了解下。同時也強調,這位市民反映的情況在出臺規定之前,此前救護車異地轉院的收費可以協商,但協商的話也要有收費票據,有收費價格公示,如果沒有的話,其收費行為是不規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