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強化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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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1 來源:中國化工報 關注度:0]
摘要: 日前,云南省安監局下發《云南省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范全省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以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預案規定,凡在全省境...
日前,云南省安監局下發《云南省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范全省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以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預案規定,凡在全省境內陸地原油、
成品油、天然氣管道,
油庫、天然氣儲氣庫,鐵路、公路運輸設施發生Ⅱ級以上事故災難的,均應啟動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要在省政府及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公安、衛生、交通運輸、環保、省工信委、氣象、武警等單位通力合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預案要求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和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必須加強預防工作,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當發生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
泄漏、火災、爆炸和中毒等事故時,要采取果斷措施,做好防止對江河、湖泊造成重大影響等應急工作。預案還要求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并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