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現行定價機制
來自卓創資訊機構的數據顯示,自今年6月1日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下調之后,國際原油價格持續震蕩,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上述震蕩局面就使得三地原油價格移動變化率兩度越過國家規定的“4%”調價紅線。但發改委并未根據國際油價變化對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做出相應調整。市場對成品油定價機制執行標準的疑問由此而來,甚至有機構稱成品油定價機制已經“名存實亡。”
2009年5月出臺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國際市場三地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發改委價格司即可相應調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價格。
針對最近兩次未及時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發改委方面給出的解釋是,根據發改委的測算標準,三地變化率尚未達到4%的調整幅度。
一直以來,成品油定價機制標準模糊,廣受業內人士詬病。管理辦法中并未公布基數、加權數等油價調整的國際主要參考函數項。發改委只是在辦法頒布后的官方解釋中稱,油價調整將“考慮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合理流通環節費用和適當利潤”、“國家發改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有關成本費用參數”。因此,市場分析機構給出的變化率,只能采用類似標準,必然與發改委的測算標準有不一致的地方。
8月23日,中石化高層在香港舉辦的公司半年報業績說明會上透露,國家正在對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評估,并擬對成品油定價機制做出調整。市場隨后就國家將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傳言不斷。
就此,中國證券報記者向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求證,對方稱,從公布《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之日起,價格司就開始了對該機制進一步進行優化的評估工作,成品油定價機制逐步走向市場化,肯定是未來的改革方向。但是,近期是否就該機制做出調整以及如何調整,發改委價格司方面并未作明確表態。
招商證券認為,如果像市場預期的那樣,國家縮短成品油價格調整的時間窗口,對于中石化、中石油而言,將大幅提升其煉化板塊的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