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新36條”(即《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后,一直徘徊在國家石油儲備體系大門之外的民間油企終于獲得了“通行證”——在上月舉行的利用社會庫容存儲國儲油資格招標項目開標大會上,6家企業中標,其中一半是民營企業。全國工商聯石油業商會秘書長馬莉告訴記者,本次資格招標是在1998年石油體制改革后民營油企首次以平等身份參加國家層面的石油建設和運營。
“新36條”后首現實質性成果
馬莉認為,雖然這次中標的民營石油企業僅有3家,但這只是一個開始,未來石油儲備市場將會有更多的民企加入。
“自石油業商會成立以來,我們一直在推動藏油于民。”馬莉介紹說,從2005年到2007年,石油業商會通過全國工商聯先后向全國政協提交了4份關于“藏油于民”的提案,建議將符合條件的民營油企納入國家石油戰備儲備體系,充分利用民營石油企業大量閑置的倉儲設施,將國家的部分儲備計劃交予具有進口牌照資質的民營企業。
業內人士認為,從國際經驗來看,“藏油于民”已成為石油儲備主要風向標,歐美等國和日韓都有商業石油公司、民間組織機構參與國儲,并占據著很大的份額。如日本可用169天的石油儲備中,民間儲備為77天,占據國家總儲量的46%左右。
而在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流通委員會會長趙友山看來,這是政府有關部門落實“新36條”的首個實質性成果。趙友山還透露,如果現有項目進展順利,新一輪利用社會庫容存儲國儲油項目可能會在今年年底舉行招標,以吸納更多社會庫容參與存儲。
記者了解到,當天開標,有6家企業中標150萬噸儲備指標,其中,舟山世紀太平洋化工有限公司、舟山金潤石油轉運有限公司和浙江天祿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為民營企業。據介紹,此次利用社會庫容存儲國儲油項目以國家租賃民間油庫的形式開展。國家給社會庫容下達儲油指標并支付租賃費用,租賃合同為期兩年,每月每立方米租金統一為17元。儲存期間,除非獲得國務院批準調撥,否則任何人和機構不得動用庫存。